宜宾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
一、宜宾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经国家语委和四川省语委批准建立,接受省语委、省普通话测试中心和校语委领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和四川省普通话测试中心的部署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二、测试权限 宜宾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仅对本校在编在册的教职员工和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和成教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其他人员不能在本站参加测试。
三、测试组织
(一)根据学校实际,测试站每年组织四次普通话水平测试。
(二)依据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文件规定收取报名费用,学生每人每次25元,教职工每人每次50元。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采取以测养测的办法进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收入缴入学校财政专户,支出按测试工作实际报批,以收定支。
(四)所收报名费按25%的比例上缴省测试中心作测试管理费,其余收入用于报名、考生摄像、电子档案制作、命题、制卷、试卷保密保管、考场工作人员监考补助、测试员测试补助、证书费等工作开支。
(五)根据《四川省普通话培训测试规程》要求,测试站提前一周向省测试中心提出测试申报,在得到批准后即进行报名、培训、测试安排、制卷、领取证书等工作。测试试题由专人保管,不得经他人之手。
四、测试及要求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推普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属国家资格考试,是一件严肃的事情。测试站严格遵章遵规组织开展测试工作,严格测试管理,严格测试标准,杜绝随意性和人情分。
考生需准时到达候考室,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测试场纪律,保持候考室、备考室、测试室的安静、整洁。
场外工作人员负责组织考生入场、验证、 维持考场秩序,测试时不得随便进入测试室干扰测试工作。测试室工作人员协助系统管理人员指导考生完成测试,维持测试室秩序,确保测试室的整洁和设施完好,测试结束后,敦促考生迅速离开测试室。系统管理人员要认真指导考生顺利完成上机测试,确保各项数据录入、保存和上传成功,为防止停电、系统问题等事故造成数据丢失,要备纸质成绩册及时登记考生成绩。测试结果未确定前,任何人不得当场向考生透露测试成绩。
测试员在执行测试时,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事情,要在安静的环境中认真审听,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公正的评判,不能打人情分,不能出现跨等级的误差(同组测试员对同一考生的成绩判定偏差不能超过3分),必须确保成绩的准确性,一次测试复审变动人数不能超过2人。
工作人员组织工作情况、测试员测试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五、测后工作
(一)测试结束后,工作人员负责清点好试卷,交考务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销毁。计算机内试卷按照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过级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二)系统管理人员人员按要求将成绩册、录音文件报送省测试中心复审。
(三)测试站在收到复审结果后,按各等级实际人数向省测试中心申请编号,完成证书打印、办证、发证等工作。机测后,证书由省测中心统一打印。
(四)测试站要做好档案管理工作。测试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和电子档案。文字档案包括成绩册、测试计划等;电子档案包括考生个人信息、测试录音等。上述档案测试站和省测试中心各存一份,文字档案保存期不少于两年;电子档案在线保存不少于6个月,并通过备份永久保存。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测试站。
宜宾学院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