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通报(200809)

发布时间:2008-09-24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宜宾学院文件
 
宜学院语办发[2008] 1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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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通报

  9月5日上午,院语言文字规范化督查组对各迎新点工作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检查,多数站点接待用语为普通话,个别站点使用方言,但经督查组人员提示,立即改用普通话。各系宣传展板用字基本规范,个别部门的展板出现繁体字和语句不通顺的现象,如:有个别系“新生报到须知”中出现繁体字“報”(报);宜宾学院青年志愿者宣传展板中第一句话“宜宾学院青年志愿者是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服务事业的全院学生自愿组成的部门”不通顺。正校门通往体育馆的大道旁第一处文化石上名言“穷者独善其身”中的“者”应为“则“字。
  9月18日,督查组又对一教楼、二教楼、三教楼、艺术楼几个教学区域教师课堂用语用字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是所有上课教师均使用普通话教学,板书用字也符合规范。
  今年12月宜宾市将接受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达标检查,我院作为重点必检单位也将接受省语委验收。为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全院教职工应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在工作中自觉讲普通话,使用规范字;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各社团组织对印发的文字资料、张贴物要严把审查关,确保用字规范化。
  本学期督查组将重点对全院各部门工作用语用字情况进行定期检查通报。




 

宜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督查通报              
抄 报:省语委办,院语委领导
  发:各系(院),各单位、部门             
宜宾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9月19日网发
(作者:佚名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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